******街道荣锦港孙李组至闾家组清淤护砌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0日******街道荣锦港孙李组至闾家组清淤护砌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街道荣锦港孙李组至闾家组清淤护砌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云财采计[2025]00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5 4、采购项目预算:1,771,503.6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771,503.64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表、清淤、拆除原有旧片石挡土墙,新建片石挡土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1,771,503.64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类),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担任同类职务;(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